劳务项目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履约保函

受益人 :海口市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

被保证人 :某劳务公司,有劳务证书

担保事项:劳务分包合同

担保金额:不显示

格式:不可撤销,见索即付的独立担保

办理说明:免保证金,只需要担保费,出函银行:建设银行,出函时间:4个工作日

保函条款:

三、受益人有关本保函的任何索赔均应以书面形式(需有受益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方,否则本保函失效。保有效期内,我方在收齐以下全部索赔单据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履行相关赔付义务:书面索赔通知书、本保函原件。

四、本保函的担保金额最高限额随本保函有效期的流逝而逐月等额递减,受益人索赔款不得超过按照前述规律递减后的担保金额(以受益人发出索赔时的时间节点计算)。

五、我方提供本保函后,受益人与被保证人根据相关约定对主合同进行修订或变更时,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。
六、本保函有效期届满受益人未依法主张权利,或我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函的相应担保金额最高限额,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。